一、收文
办公室统一接收外来公文。安排专人每天上下午登录政府OA系统各一次,及时下载文件。凡以校名义参加的各类会议,会上下发的文件、材料,会后应统一交办公室登记。凡各科室收到的送至我校的公文,一律先交办公室登记。办公室应建立收文登记簿,内容至少包括时间、来文单位、标题、文号等。
二、交办
校外来文,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承办意见,呈常务副校长。常务副校长签批意见后,由办公室主任分送分管副校长和有关科室。一般文件传递不得超过1天,不得压误。急件、要件应随到、随送、随阅、随传。
三、承办
承办科室收到文件后,必须及时交有关人员办理,不得拖延积压。对确实不属于本科室办理的文件,应向常务副校长报告,经同意并改签后交还办公室,由办公室按新签批的办理意见传递。科室之间不得自行横传公文,不得随意滞留公文。所有文件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。凡在规定时间办不完的文件,要及时告知来文单位,并向常务副校长、分管副校长报告。
四、回收
公文办理完毕后,承办科室应将有保存价值的公文(会议通知等除外)及时交还办公室作为文书档案存档。对于逾期未归还的文件(10天左右),办公室应及时催要。完成时限确实较长的,可复印文件,并将原件交还。
五、保密
对秘密文件按照保密等级和上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,不得泄密,否则,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